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武佳)1月7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耗材目录》)已印发。《耗材目录》共涵盖3786类医用耗材,其中乙类3538个、丙类248个,医保最高支付限价统一设定为5万元。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执行。
《耗材目录》制定严格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原则,以国家医保局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基础,结合山西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及政策延续性梳理形成。所有纳入《耗材目录》的耗材,均经医疗器械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获取上市资格,具备国家统一分类代码,且符合山西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中“可单独收费”的要求,并实行“三级分类+通用名+材质特征”的15位编码管理,确保全省范围规范统一。
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耗材目录》明确了差异化标准:集采中选耗材直接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功能相近、可相互替代的集采非中选耗材,按集采最高中选价设定医保最高支付限价;非集采高值耗材以实际结算中位价为限价,非集采低值耗材则按实际结算价格支付。同时规定,同一耗材在不同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时,需严格按限定支付条件执行,功能相近、临床可替代的耗材执行统一支付类别。
适用范围与参保人待遇方面,《耗材目录》覆盖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未在此次调整规范范围内的符合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规定的耗材,可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待遇区分上,乙类耗材需由参保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自付比例全省统一,城镇职工医保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区结合筹资水平与基金承受能力确定;丙类耗材费用则完全由个人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若耗材实际结算价格低于医保最高支付限价,按实际价格纳入报销;超出部分需由个人全额负担。
为保障《耗材目录》适配医疗发展需求,我省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医用耗材的技术进步、临床使用情况、价格费用水平和我省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支付管理政策调整、国家立项指南落地进展、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情况、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情况、耗材使用基金结算以及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更新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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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药品能报销?动动手指就能查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目录)和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商保创新药目录)已于2025年12月正式发布。为了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已于2026年1月1日上线新版基本医保目录和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查询功能。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国家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医保基金将按规定予以支付。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建立完善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每年调整一次,将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个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涵盖肿瘤、罕见病、阿尔茨海默病等领域,与基本医保目录形成互补衔接,进一步厘清基本医保保障边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协同保障,让患者能够更广泛、更可及地获得创新药物治疗。
如何查询目录内药品信息呢?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服务”→选择“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或“商保创新药目录查询”,进入相应查询页面。输入药品通用名,点击搜索,即可查看该药品是否在目录内、所属分类、报销类别(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相关信息。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按“药品分类”或“医保报销类别”进行筛选查找。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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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利好事关你我!国家医保药品“清单”一览
医保药品,牵动万家。
最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此次调整有哪些新亮点?为参保人带来哪些利好?国家医保局7日进行了解读。
聚焦临床急需,1类新药数量创新高——目录新增114种药品,50种为1类新药。
“无论是比例还是数量,均创历年新高。”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说。新增药品涵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
一批备受关注的新药顺利“入保”:如用于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胰腺癌用药伊立替康脂质体等;用于改善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致儿童生长缓慢的长效生长激素针;一年两针的降血脂针英克司兰钠、糖尿病用药替尔泊肽等新药;流感用药昂拉地韦片、玛舒拉沙韦片等。
支付范围“再扩围”,“救命药”更快更可及——65种药品的支付范围有了新变化。
梳理可以发现,不少药品的新增适应症被纳入支付范围,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阿美替尼片新增两个新靶点、治疗罕见病发作性睡病的盐酸替洛利生片拓展至6岁及以上患者、曲普瑞林新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相关待遇。
为方便临床用药,用于提升白细胞数量的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等药品,支付范围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更贴近临床实际,还有一些集采药品取消支付范围标注,根据药品说明书即可。
针对少数药品的滥用风险,目录新增限定条件,如明确烟酰胺仅限烟酰胺缺乏症患者可报销,确保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
一些药品的支付范围删减非核心限定内容,但并不改变用药要求。如糖尿病用药司美格鲁肽,删除了“在运动和饮食控制基础上”,调整后临床医生仍需根据药品说明书用药。
动态“吐故纳新”,目录结构更合理——调出29种药品,均为已被临床淘汰、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其中包括贝那鲁肽注射液、达诺瑞韦钠片、盐酸拉维达韦片、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度维利塞胶囊、八氟丙烷脂质微球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林普利塞片等8种未成功续约调出目录的谈判药品。
为保障参保人用药连续性,国家医保局设置过渡期政策,此次调整中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有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参保人购买这些药品,仍然可按照原报销标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