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消费,是否属于彩礼?
创始人
2026-01-09 17:29:45

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发布5件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各级法院对涉彩礼纠纷裁判规则的理解,以公正裁判促进家庭文明、社会文明建设。

恋爱交友期间的消费性支出,是否属于彩礼?“刘某诉张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明确,恋爱期间的消费性支出,属于情谊行为范畴,不宜由司法予以调整。刘某在同居关系结束后,要求张某全部返还的款项系日常多次转账形成,且双方互有转账,张某亦有生活消费和为刘某购买衣物、充值话费等支出,人民法院认定转账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对刘某要求张某返还转账的主张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明确,以婚姻为目的给付的购房款、购车款等具有彩礼性质,可按照彩礼裁判规则予以处理。

在“赵某诉李某等婚约财产纠纷案”中,李某(女)答应赵某,在赵某为其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赵某于是给予李某购车款15万元。之后双方发生争吵,李某独自回娘家生活,双方未能就登记结婚事宜协商一致。赵某起诉请求判令李某返还彩礼及购车款。人民法院查明,赵某的给付行为系以婚姻为目的,该购车款具有彩礼性质,综合考虑实际消耗、共同生活时间等事实,酌定李某返还部分金额。

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这批案例重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司法态度。在“郑某诉吴某离婚纠纷案”中,郑某与吴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仅3天后便“闪婚”,吴某接收彩礼后结婚10余天就借故离开,郑某多次要求其返回、共同生活,吴某均推诿拒绝,并对郑某称要离婚。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相处时间明显较短,结合具体案情,支持了郑某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吴某返还全部彩礼的诉讼请求。

此外,这次发布的“王某诉孙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久这一情况的涉彩礼纠纷作出不予返还彩礼的处理,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用途作为核心考量因素,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综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新华社

来源:经济日报

⚠️
本网站信息内容及素材来源于网络采集或用户发布,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发送链接至2697952338@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与删除处理。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微信读书电脑版游玩地址 微信读... 很多用户都希望使用微信读书电脑版享受大屏阅读的便捷,不过微信读书目前并没有推出官方独立的微信读书电脑...
美国参议院民主党成员Warre... 美国参议院民主党成员Warren:接到总统特朗普的电话。 我已经告诉特朗普,我会支持参议院通过信用...
永辉超市预计2025年度经营业... 观点网讯:1月12日,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经永辉超...
高鑫零售(06808.HK):... 证券之星消息,1月12日南向资金减持2.8万股高鑫零售(06808.HK)。近5个交易日中,获南向资...
国美零售(00493.HK):... 证券之星消息,1月12日南向资金减持408.4万股国美零售(00493.HK)。近5个交易日中,获南...
全球首家恒源祥新零售概念店落户... 观点网讯:据了解,全球首家"恒源祥新零售概念店"于1月10日在浙江省临海市海港城开业。该店首创"旗舰...
宝龙地产:拟10亿元转让杭州滨... 观点网讯:1月12日,宝龙地产公告称,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向联商壹号转让上海...
蚂蚁国际和谷歌共推“通用商业协... 观点网讯:1月12日,蚂蚁国际与谷歌共同发布“通用商业协议”,面向智能体商业建立开放标准,打通AI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