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3000万元的技术转让,最终竟被发现是一场用公司自己的钱买自己账面的“财务游戏”。
2025年12月17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违法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7620万元。
这家曾因GLP-1减肥药概念而备受资本追捧的医药企业,其光鲜的业绩增长背后,隐藏着一场始于上市首年的精心策划的财务造假。从2021年虚增收入,到2023年依据虚假数据发行可转债,公司的内控漏洞与治理缺陷暴露无遗,最终导致公司在未来五年内被剥夺再融资资格。

财务造假:一场精心设计的资本“魔术”
ST诺泰的造假手段并不复杂,却极具隐蔽性。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其关联方浙江华贝药业转让一项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权益,并确认了3000万元的业务收入。
然而,经证监会调查,这笔交易的实质是一场“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游戏。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没有应用该技术的生产和销售能力。
更为关键的是,浙江华贝支付给诺泰生物的3000万元技术转让款,最终来源于诺泰生物自身向浙江华贝的增资款。
这笔不具商业实质的交易,导致ST诺泰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被认定组织安排了此次交易。
连锁反应:虚假财务数据触发融资骗局
2021年的虚假财务数据,犹如埋下的一颗地雷,在后续的资本运作中引爆。2023年12月,诺泰生物依据包含虚假数据的财务报告,成功发行了规模达4.3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中明确指出,由于2021年的虚增业绩行为,诺泰生物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这意味着,那些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良好”业绩而购买其可转债的投资者,其投资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基础本身就是伪造的。
这场从年报造假延伸到公开发行文件造假的连锁违规,性质极为严重,不仅欺骗了二级市场投资者,也严重扰乱了证券发行市场的秩序。
监管重拳:7620万罚单与五年融资禁令
面对性质恶劣的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行为,监管层开出了严厉的罚单。根据处罚决定,ST诺泰公司本身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
包括实际控制人赵德中、赵德毅在内的六名时任高管均被追责,个人罚款从150万元到1300万元不等,合计金额达2880万元。公司与责任人罚款总计7620万元。
除经济处罚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下达了严厉的纪律处分。实际控制人赵德中被认定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最致命的打击是,上交所明确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意味着公司在未来五年内彻底失去了通过IPO、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的资格。
对于一家身处需要持续投入研发和扩张产能的生物医药行业的企业而言,这无异于被掐断了最重要的输血管道。
内控顽疾:历史问题频发的治理缺陷
此次财务造假案并非ST诺泰在公司治理上的偶然失足。回溯其历史,内控问题早有端倪。
早在公司于新三板挂牌期间,其及时任高管就曾两次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的监管函,原因包括对财务数据进行违规追溯调整,以及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披露关联方、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等。
这些早期的警示并未引起公司的足够重视和彻底整改,治理层面的顽疾最终在科创板上市后演变为触及法律红线的财务造假行为。
从新三板到科创板,公司跨越了市场的层级,但其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水平并未实现同步提升,为日后的严重违规埋下了伏笔。
未来隐忧:增长光环下的财务与经营风险
尽管身陷造假丑闻,ST诺泰凭借其在多肽原料药领域的布局,尤其是搭上“减肥神药”司美格鲁肽的概念快车,近年来在营收和净利润上仍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表象。
然而,亮眼业绩的背后是持续攀升的财务风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从2022年的23.69%大幅上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49.53%。
同时,公司“存贷双高”的特征日益明显:截至2025年上半年,账上货币资金为6.76亿元,但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合计已接近20亿元。这种财务结构通常意味着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或可能存在未披露的资金占用问题。
在失去再融资能力的未来五年,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原料药激烈竞争、如何平衡研发投入与债务压力,将是ST诺泰必须直面的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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