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记者 马文博)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爆通讯录、恐吓家人、骚扰单位等形式的暴力催收,绝非合法维权,而是赤裸裸的违法侵权。
“对方和我朋友说,我人品、信用都不好,欠钱不还”“对我父母说联系不上人,欠款已逾期很久会影响征信,劝我做个诚信的人”……据报道,在浙江宁波工作的邱小姐(化名)在2万元消费贷逾期后,自己及亲友频繁被催收电话和短信骚扰。
邱小姐的遭遇并非孤例。河南的王先生在某借贷平台贷款逾期后,已主动说明困境并协商还款,但催收方仍执意“轰炸”其通讯录、致电单位领导,最终导致王先生被辞退。直至警方介入,平台才暂停违规行为。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16日,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包含“催收”关键词的投诉数量就已经超过167万条。
从“催收”到“骚扰”,从“讨债”到“社死”,暴力催收正在不断突破法律与道德的底线。债务纠纷本是民事问题,但催收机构的越界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侵权。
真正的合规催收,应该是文明沟通、依法协商、按约诉讼,而不是靠恐吓、骚扰等。对于催收机构,监管部门应该实行“黑名单”制度,持续加大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的机构吊销牌照;司法机关应该对各种暴力催收行为从严惩处;平台应该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斩断伸向通讯录的“黑手”。
消费金融的内核是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居民合理消费需求,金融机构必须坚守合规边界,坚决杜绝肆意妄为的违法违规行为,更不可沦为法外之地。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一些金融机构以“第三方机构负责催收,与资方无关”为由推卸责任,这样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金融机构若继续在催收环节“甩锅”第三方,对暴力催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将影响行业整体声誉。
整治暴力催收,需要多方落实自身责任。其中,金融机构对委托的外部催收机构负有管理责任,外包违规视同机构违规,对纵容违规的金融机构可以考虑提高罚款金额;有关部门要积极清理非法催收机构,严厉打击信息贩卖、暴力催收等行为。此外,要畅通维权渠道,支持受害者起诉索赔,让违法催收付出相应的代价。
2026年1月发布的《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划定了红线:严禁对除债务人及债务相关第三人以外的无关第三人进行催收。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对分期乐、奇富借条、你我贷借款、宜享花、信用飞等五家平台进行约谈,明确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催收。
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绝对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与个人隐私为代价。一旦债务纠纷演变为对其亲友、同事的无差别骚扰,此类行为便已突破合规底线、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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