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履行此前所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端合计持有股份从22,250,930股减少至20,321,691股,持股比例由10.77%减少至9.8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拟通过集中竞价(2026年3月3日-2026年6月2日)及大宗交易(2026年2月5日-2026年4月30日)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01,0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2026年4月1日,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29,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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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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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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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履行此前所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后续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后续的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