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一场空,万元打水漂!”
某地,一名程序员小伙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一位“女神”,聊了半个月后终于约到线下见面,没想到一顿饭花了1.2万元,对方却人间蒸发了!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竟然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酒托”骗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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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案发当天,28岁的李先生正沉浸在即将见到“女神”的兴奋中。
半个月前,他在某知名交友平台上认识了一个叫“小雅”的女孩,头像是清纯可爱的大眼睛美女,自称在某地做平面模特。
两人聊得很投机,“小雅”温柔体贴,每天早安晚安从不间断,还时常发些自拍照片,让李先生彻底沦陷了。
“终于要见到她了!”李先生兴奋地想着,按照“小雅”发来的地址,来到了某商场的一家高档西餐厅。
见面的瞬间,李先生瞪大眼睛——眼前的女孩确实很漂亮,和照片八九分相似,他顿时感觉自己运气爆棚!
“小雅”热情地挽着他的胳膊:“哥哥,我已经订好位置了,这家店的红酒特别棒!”
两人坐下后,“小雅”熟练地点了几道菜,还特意推荐了一瓶“特供红酒”:“这是店里的招牌,很多明星都喝过呢!”
李先生哪里想得到这里面有猫腻,当即豪爽地说:“没问题,今天我请客!”
酒过三巡,“小雅”越来越热情,还主动敬酒:“哥哥对我这么好,我们再开一瓶庆祝一下!”
就这样,两人连续开了三瓶红酒,李先生觉得气氛正好,正准备进一步发展时,“小雅”突然接了个电话。
“不好意思哥哥,我妈妈突然生病了,我得赶紧回去!”说完就匆匆离开了。
李先生虽然有些失望,但还是很体贴:“没关系,阿姨身体要紧,我来买单!”
可当服务员递来账单时,他顿时感觉脑子有点转不过来——12800元!
“什么?!一顿饭12800?!这是什么天价消费?!”
服务员礼貌地解释:“先生,您点的三瓶红酒每瓶3800元,再加上菜品和服务费,总共12800元。”
李先生瞬间懵了:“3800一瓶?!这酒是黄金做的吗?!”
他当即质疑:“你们这明显是敲诈!我要投诉!”
餐厅经理闻讯赶来,态度强硬:“先生,我们的酒水价格都有明码标价,您的女伴点餐时我们也确认过,不存在强制消费。”
李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酒托”了!
他愤怒地拨打“小雅”的电话,却发现对方已经把他拉黑了!
更让人崩溃的是,当他找到交友平台投诉时,平台客服竟然说:“用户在平台外发生的行为,与平台无关!”
这件事一出,网友炸了:
“这年头网恋都不安全了?”
“交友平台就是个诈骗温床,不管不问太无耻!”
“12800一顿饭,这比米其林三星还贵……”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2
本案核心争议:交友平台是否应当承担监管责任?酒托行为如何定性?
关于酒托行为的定性: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专业人士这么看:
本案中,“小雅”通过虚假身份和感情欺骗,诱导李先生到指定场所高额消费,其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餐厅与“酒托”串通,利用虚高价格牟取暴利,双方存在共同欺诈的嫌疑。
关于平台责任问题:
根据《民法典》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中,交友平台虽然声称“平台外行为与己无关”,但平台未尽到必要的审核义务。如果“小雅”账户存在虚假信息、频繁约见不同用户等异常行为,平台理应发现并采取措施。
受害者维权途径:
1.报警处理:酒托行为涉嫌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2.民事诉讼:要求餐厅退还虚高费用,追究欺诈责任 3.平台投诉:要求平台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4.消费者权益保护:向消协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李先生通过多方维权,餐厅退还了部分费用,“小雅”账户被平台永久封禁,但经济损失仍然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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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一场空,万元打水漂,防不胜防的套路让人心寒!
遇到酒托要理性维权本是天经地义,但谁会想到一次浪漫约会,竟成了精心设计的陷阱?
网络交友三大风险警示:
1.虚假身份泛滥:美女头像背后可能是职业骗子 2.指定消费场所:主动推荐“熟悉”餐厅要警惕 3.平台监管缺失:用户权益保护存在漏洞
有网友热议:“现在的交友平台就是诈骗分子的温床,平台赚着中介费,却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天上掉下来的女神,还是要擦亮眼睛!”
专业建议:
1.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轻信网上身份信息 2.线下见面选公共场所:避免去对方推荐的“熟悉”地点 3.消费前确认价格:高档场所务必先看菜单价格 4.保留证据及时维权:遇到问题立即报警或投诉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声明:本文内容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当事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均已进行匿名化或虚构化处理,旨在保护个人隐私。文章仅以案例形式为大众提供法律知识普及,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