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企业负责人投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部县草市街支行(原桂月路支行),称其按规完成公章挂失重刻后,办理印鉴变更时遭拒,银行工作人员坚称"省邮储银行规定必须提供两年前纸质登报原件"。
该企业2023年公章遗失后,已合规登报挂失,并通过公安指定机构完成新公章刻制与备案。2025年年底,企业到该行办业务时,被发现新公章与预留印鉴不一致,需办理变更。企业虽出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新公章备案证明等全套材料,并说明两年前纸质报纸无法找回,但银行仍以"省行规定"为由,拒绝接受电子版截图、报社证明等替代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已明确取消"遗失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作为公章变更必备证明的要求,邮储银行自身《单位客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也规定,印章遗失需提交挂失公告等相关证明文件,未要求必须提供纸质报纸原件。省行规定若与央行监管要求冲突,应优先遵守监管规定。
该银行死守不合理"土规定",无视企业实际困难与监管要求,本质是服务意识缺失、流程僵化。截至发稿,企业业务仍处于停滞状态。企业呼吁上级银行及监管部门介入,督促该行纠正违规操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来源 |寻美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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