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是新形势下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续拓展监督范围,优化完善监督方式,推动全区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的转型。
监督范围
从“聚焦局部”向“覆盖全域”扩面延伸
在监督主体覆盖上,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督平台,构建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四级监督联动体系,形成“预警-反馈-督办-整改-审核”闭环管理机制。通过搭建多维度报表体系,支撑各级财政及部门单位精准掌握执行情况,实现从资金拨付到使用末端的穿透式监管。
在重点领域覆盖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重大战略实施、群众切身利益等相关重点领域,动态调整日常监督重点,助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落地见效。
在资金项目覆盖上,在全面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常态化监督要求的基础上,加快拓展监督覆盖面。今年以来,已将全区各级部门预算资金及185项自治区级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向实现“全面监督”目标迈出关键一步。
监督模式
从“事后提醒”向“系统联动”转型升级
预算执行监督的核心在于“防风险、促规范”,精准地预警是提升监督效能的关键。自治区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资金管理办法,将规范要求转化为193条预警规则嵌入监督平台。这些规则既包括财政资金安全、及时使用的共性预警规则,也涵盖针对不同资金特点细化的个性化预警规则,通过系统联动实现风险防控的精准化与灵活性。同时,以“违规向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款”问题为突破口,通过业务和技术防控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至支付环节,切实筑牢资金安全管理防线。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这一核心任务,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保障预算执行规范有序,有效防范化解资金使用风险,全面推动自治区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