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创始人
2026-01-13 08:00:10

上市公司名称: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信息披露义务人1: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39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使。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因与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导致持有公司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被司法拍卖。鉴于亚星集团已将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因本次拍卖导致潍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减少至122,755,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与潍坊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导致持有公司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被司法拍卖,随后本次拍卖流拍。

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7)。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4日10时至2025年12月25日10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

2025年12月25日,公司查询了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根据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拍卖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魏巍通过竞买号P5595于2025/12/25 10:03:22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3192797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96,977,612.19元(玖仟陆佰玖拾柒万柒仟陆佰壹拾贰元壹角玖分)。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被司法拍卖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司法拍卖前,亚星集团持有公司23,83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5%,亚星集团已将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潍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合计控制公司135,948,181股普通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06%。

本次被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亚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减至10,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5%,潍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合计控制公司普通股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减少至122,755,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31.6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前期已被司法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亚星化学的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司法拍卖股份减少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亚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6-00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持有公司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40%,被司法拍卖非交易过户至魏巍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股东名册获悉,公司5%以上股东亚星集团持有公司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40%被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 12月24日 10 时至 2025年12 月 25日 10时 对公司5%以上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魏巍在司法拍卖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成功竞得上述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第二次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64)。

二、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情况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股东名册获悉,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13,192,797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鉴于亚星集团已将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故本次拍卖导致潍坊市城投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和表决权委托关系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自135,948,181股普通股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06%,减少至122,755,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66%。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注:亚星集团已将其持有的非限售流通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潍坊市城投集团行使。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各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数量对应的持股比例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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