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业银行湘潭分行信用卡法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现就兴业银行湘潭分行信用卡法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湘潭分行信用卡法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兴业银行长沙分行拟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湘潭分行信用卡诉讼案件服务项目,代理阶段为诉前、一审、二审、再审(若有)和执行,费用模式为:诉讼费用由分行承担,分行支付律师事务所司法文书费及回款服务费。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日至2026年12月
3.入围供应商数量:入围 5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信息安全规范、信用卡回款作业、投诉处理流程及应急处理机制符合我行相关规定要求,在合作诉讼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与我行保持高效的沟通,对投诉处理能够快速响应,切实保护我行委托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文书材料及公司内部章程)
3.投标人未被兴业列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在兴业银行或行外其他机构不存在违规、违约事项或不良记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存在涉黑涉恶、暴力或软暴力催收等不当催收行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来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从2026年1月20日起至1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2.领取方式:- - - 详见公告正文
五、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 - 详见公告正文
评标方式及入围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审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按照“入围供应商数量为N,备选供应商数量应大于等于 N+2,应标供应商少于N+2不得开标,应重新组织二次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