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13日在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莆田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莆田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紧紧围绕市委“一五二三四”工作部署,聚焦财政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想方设法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中做出更大贡献。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0.8亿元,为预算的102%,比2024年(下同)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6亿元,为预算的105.1%,增长8.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9亿元,增长7.7%。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6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4.3%,增长4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6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5.7%,增长66.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亿元,增长6.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9.2亿元,为预算的65.2%,下降1.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04.24亿元,为预算的66.2%,增长19.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02.2亿元(含当年上级专款、专项债、2024年结转支出),增长26.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36.32亿元,增长4.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2.8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3.2%,增长16.9%;其中:土地基金收入80.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77.8%,增长17.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7.3亿元,增长73.8%;其中:土地基金支出36.06亿元,下降2.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4亿元,为预算的48.8%,增长5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为预算的4.7%,下降13.8%。调出资金为23.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1.7%,增长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5.6%,增长18.7%。调出资金为2.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26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7.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43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4.7%。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5.1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2%,增长0.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2%,下降0.5%。
5.债务情况
全市年末法定债务余额为1454.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2.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22.74亿元。
市本级年末法定债务余额384.49亿元,占全市26.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1.78亿元,占比22.3%;专项债务余额332.71亿元,占比27.2%。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全年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按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
1.生财有道沉心蓄力,实现收入恢复性增长
2025年,面对内需预期走弱、贸易摩擦、房地产持续下行等多方压力,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加强统筹和创新,长线谋划与短线运作并重,实现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资金供给稳中有升的良好局面。
一是下沉财力,赋能园区招商。深入贯彻“项目强、产业强、莆田强”发展理念,围绕重点产业链,优先保障招商专项工作经费足额列入预算。建立开发区与市、县区财政的收益分配机制,2025年起,对源自开发区的市、县(区)所得财力较2024年增量部分,按照增量不低于50%比例补助给各开发区,专项用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园区发挥招商主阵地、主战场作用。
二是助企惠企,聚焦重点税源。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并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惠企补助资金1.37亿元,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扎实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工作,依托省税源监测平台常态化开展监测分析研判。2025年,地方级税收收入92.9亿元,增长3.2%,增幅居全省第4。
三是积极争取,夯实资金保障。将向上争取资金成效纳入绩效考评,成立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专班,强化工作指导。2025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30.3亿元,其中:中央基建城市更新专项6.5亿元、成功获得竞争性评审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0.5亿元等。同时,用足用好专项债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充分发挥好专项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作用。全市共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118.98亿元,有力保障了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四是统筹创新,盘活资源资产。在市政府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大力挖掘非税资源,扎实推进环湄洲湾尾水排海资产及经营权、市区停车场经营权、共享自行车和县区屋顶光伏、医养结合项目等资源资产盘活工作。2025年,全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亿元,增长19.3%。
2.聚财有方强化统筹,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
“十四五”期间,全市工业税收从2020年的54.9亿元,增加到2025年75.7亿元,年均增长6.6%左右,发展韧性有所显现,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历届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在产业扶持、服务企业过程中,始终坚持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坚持系统思维、长期主义,坚持精准发力、效率至上,推动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以企业点的突破带动产业链延伸,促进经济整体提升。
一是抢抓机遇,着力扩内需促消费。抢抓全国范围新一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争取,我市获得“两重”“两新”补助12.3亿元。其中:“两重”补助项目2个共补助1亿元;“两新—设备更新”37个项目共4亿元,“两新—以旧换新”7.3亿元。
二是优化服务,大力扶持市场主体。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2025年,市本级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小额采购项目135个,预算金额2.66亿元。持续推进增量留抵退税等政策落实,全年办理留抵退税达1亿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承诺有声,惠企政策协同发力。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规范涉企补助支出,惠企政策聚焦研发、技改、贴息、公共平台建设等,力度不减、方向更准。配合市工信局、金融办等部门出台《支持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莆田市进一步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质效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惠企政策,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设置5亿元市级鞋服产业专项贷款,由市级财政对鞋服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年化1%贴息补助。
四是践诺有果,认真落实欠款清偿。积极兑现省市惠企资金支持实体企业,落实对雪津、华峰、三棵树、海安等龙头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统筹财力、专项债等资金,认真落实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全力解决存量、努力遏制增量,2025年全市累计清偿78亿元,清偿率达100%。
3.用财有序兜牢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始终坚持把保基本民生摆在最优先顺序,着力在发展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5年,全市民生支出245.2亿元,增长2.6%。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5%,持续保持七成以上,民生保障稳健增长。
一是推动更多资金“投资于人”、更加朝气蓬勃。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下达育儿补贴资金2.23亿元。2025年秋季学期起落实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当年全市共安排秋季学期免保育教育费补助0.5亿元。扎实推进“壶兰计划”人才强市战略,202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人才专项0.61亿元,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莆田,吸引各方创新要素和智力资源汇聚莆田。贯彻就业优先战略,下达就业专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省市补助资金0.97亿元,落实就业创业补助、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是支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更加和美共富。保持农林水支出稳定增长,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22亿元,增长7.7%。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全年累计筹集乡村振兴资金3.5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安排1.42亿元,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等。筹集资金1.86亿元,助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统筹资金1.6亿元,推动海洋渔业稳步发展。安排资金1.1亿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下达我市城市更新专项中央基建资金6.5亿元,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拨付路灯和夜景改造、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应急地震消防等部门市本级资金等城市运转经费2亿元,拨付木兰大道(三期)PPP项目政府付费0.21亿元,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三是支持生态保护系统治理、更加绿意盎然。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多渠道筹措资金8亿元,全力推进水利生态建设提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省市各类专项资金3.8亿元,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林长制”考核,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四是支持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更加普惠均衡。不断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支持“文献名邦”教育高地建设。2025年,教育支出85.2亿元,增长7.2%。市财政共筹措各类资金8.04亿元,重点用于莆田学院、湄职院、莆田一中、市外国语学校、市技工学校等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市财政积极落实教师与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政策等方面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五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加兜牢兜实。2025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亿元,增长12.6%。下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市补助10.25亿元,2025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5元(比省定标准提高15元)。做好社会救助兜底工作,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2025年下达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省市补助资金3.66亿元,下达养老服务补助资金0.36亿元、下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0.75亿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0.32亿元。
六是支持健康莆田纵深推进、更加可感可期。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41.3亿元,增长13%。市财政累计下达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省市资金13.63亿元,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00元,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37亿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94元提高到99元。下达卫生健康专项补助6.33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发展;筹集资金2.5亿元,专项用于莆田学院附属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筹集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资金0.48亿元,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4.理财有章严明纪律,推进财政改革增效能
坚持严的基调,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开拓进取创新举措,以高水平管理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促进宝贵资金发挥应有成效,稳健防范运行风险。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兜牢兜实“三保”责任。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保持只减不增。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助推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三保”支出在所有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不折不扣落实“三保”支出市级兜底帮扶责任,督促县区扛起主体责任。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156.6亿元,未新增“三保”缺口。
二是推进财税改革,丰富财政政策储备。聚焦岛岸一体改革需求,明确湄洲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补助力度只增不减”的原则,延续有关优惠体制政策,支持改革红利释放。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明确我市水资源税市与县区分成比例,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10月份以来,市财政局聚焦生财理财、破解难题,开展财政收入、争取中央竞争性评审项目、债务管理、资产盘活、招商政策、金融政策等六个领域专题研究。调动干部学习热情、提高业务水平、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丰富财政政策储备。
三是突出绩效导向,落实财会监督主责。聚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为民办实事等领域选定10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2.3亿元。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和支持方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严肃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2025年,市本级共招标政府采购预算7.12亿元,实际成交6.25亿元,节约0.87亿元,节约率12.23%。精心打造“莆财评审·精准护航”品牌,提升项目评审工作质效,2025年共审结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53个,总送审造价38.22亿元,净核减造价2.8亿元,平均核减率7.33%。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升,税收新增长点储备与可持续支撑偏弱;二是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有待强化,仍存在超财力出台政策的情况,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三是资金保障压力加重,发展类项目、民生类项目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长期持续;四是一些县区“三保”压力大和债务风险突出等仍需持续重点关注。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建设和“一五二三四”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资源解难题;做细做实项目库,全面清理到期政策,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提升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设置质量,强化绩效评估评价和结果有效运用;积极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压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责任,强化财会监督和纪律约束,促进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和法治化。
(二)202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7亿元,增长(较2025年快报数,下同)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各项财力补助、体制结算净收入和调入资金等,预计全市可安排支出预算总财力307.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7.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补助8亿元、上下级结算收入5亿元、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及其他调入12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0亿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等,综合统筹后,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可用总财力69亿元。相应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亿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9.73亿元,主要用于公安政法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0.27亿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支持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建设、支持关键技术研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73亿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9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等;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83亿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9)预备费1.6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开支;
(10)债务付息支出1.61亿元,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9亿元,增长50.1%。其中:土地基金预算收入132.44亿元,增长27.1%。政府性基金代编预算支出203.3亿元,下降19.8%。其中:土地基金预算支出151.7亿元,下降27.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23亿元,增长22.3%。其中:土地基金收入90亿元,增长12.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5.66亿元,下降3.1%;其中:土地基金支出54.5亿元,下降5.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24亿元,增长85.5%;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5亿元,较2025年预算数下降97.7%。调出资金安排44.7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1亿元,增长272%;计划全部调出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6.89亿元,增长3.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3.16亿元,增长3.1%。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01亿元,增长2.5%;相应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6.01亿元,增长1.7%。
需要说明的是,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莆田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6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2026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三)2026年财政政策和市级财政支出重点
1.注重惠企助企,安排1.8亿元,培育税源夯实基础。安排工业、商务专项0.6亿元,服务工业实体经济、赋能园区建设发展。安排人才、科技专项0.52亿元,强化招才引智资金保障,支持企业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配套资金0.39亿元,支持稳内需促消费纵深推进。市级安排打造“亿吨大港”港航生产发展扶持政策补助资金0.2亿元,安排产业链经费0.1亿元,港口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同时,积极统筹财力兑现市对开发区体制相关补助。
2.坚持民生为大,安排27.6亿元,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安排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13.9亿元,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强化社会兜底保障;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安排教育支出12.8亿元,加快教育惠民工程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安排生态文明建设支出0.8亿元,统筹木兰溪上下游综合治理,继续保护好湄洲岛,落实好降碳、减污政策和“河长制”“林长制”考评,共同守护美丽莆田。
3.促进城乡融合,安排44.1亿元,促进城市能级提升。安排16.7亿元,加快土地收储进度,推动绶溪、钟潭等片区综合有序开发,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统筹安排农林水资金3.5亿元,落实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不断完善农村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持续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支持走好具有莆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安排23.9亿元,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综合开展城市内涝治理、路灯及夜景日常维护、环境卫生治理等,打造高品质城市发展空间。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重点支出安排,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聚焦服务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围绕“和美莆田、共同富裕”新愿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稳步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强化“四个财政”协同联动,促进财政资金保障更有力、拨付更快速、使用更有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发展为要,巩固基础拓展财源
持续发挥财政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职能,强化存量政策、增量政策集成、协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培植壮大财源税源。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重点支持“两重”、城市更新、园区、产业链等关键领域。优化财政投入方式,提高产业扶持、涉企补助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乘数效应大、带动作用强、边际效益高的领域。积极盘活各类沉睡资源资产,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多措并举让“沉睡”资源资产活起来,实现保值增值和高效利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织牢织密民生底线
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坚持“三保”最优先顺序,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群众期盼和财力可能,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继续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保持财政支出强度,确保资金对齐政策,坚定回应群众呼声。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科学管理
“更加积极”既体现在资金供给规模上,更体现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将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更高站位通盘考虑涉及考评考核类项目,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突出预算安排的政策导向、绩效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持续完善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更具可比性、可测度的绩效标准库。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功能升级,提升绩效管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四)坚持纪律在前,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始终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严把融资收益平衡关,实现项目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扎实推进项目储备工作。科学合理适度举债,严禁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对新增隐性债务的发现一起、问责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扎实推进一揽子化债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担当作为,展示财政新风貌、新格局,为加快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强财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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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湄洲日报
编辑:林其欣、吴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