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法官,太感谢你了,这笔钱我要了这么久,今天终于拿到手了!”11月18日,在新疆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杨某从被执行人马某手中接过11700元现金,这起困扰他近两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2年9月,马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杨某借款,后因未按期归还,双方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定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向杨某支付借款本金10700元及律师代理费1000元,合计11700元。调解书生效后,马某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杨某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25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员朱佳斌承办。朱佳斌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马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启动了对马某名下财产的查控。同时,朱佳斌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马某释明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他也耐心倾听杨某的诉求,稳定其情绪。
在执行员朱佳斌多次电话沟通、释法析理后,马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11月18日,在马某的主动要求下,双方一同来到法院。在执行员朱佳斌的见证下,马某将11700元现金当场如数交付给杨某,杨某清点无误后,出具了结案证明。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引导,督促其自动履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局副局长顾斌说。(石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