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打印查验结果】,会显示发票的基本信息及查验次数、查验时间、查验结果。


此外,通过【单张查验】-【上传查验】选择发票文件上传,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查验】,也可得到查验结果。支持上传PDF、OFD、XML和含有发票二维码的图片进行查验。

如果进行批量查验,点击【批量查验】,选择发票来源后,下载对应的发票批量查验模板,将待查验的发票信息填写至模板后上传,再点击【查验】,即可得到多张发票的查验结果。请注意,此功能仅支持查验您开具的或取得的发票。

渠道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注意:
首次使用此网站查验,请按提示下载并安装根证书,安装根证书时请关闭浏览器。安装完毕后,再重新进入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否则可能导致验证码无法加载。


在右侧查验区域,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您还可以点击上方的【导入】按钮,选择并导入OFD、PDF等格式的发票文件,系统将自动带出各项信息。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显示“发票查验明细”,则说明发票正常。

如果弹出“作废”“不一致”“查无此票”等情况,则该发票可能存在问题,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请联系开票方或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温
馨
提
示
以下发票无法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1)开票日期距当前日期超过5年的发票;
(2)由于开票方离线开票,发票数据未上传至税务局的发票;
(3)非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或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来源: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