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职工、外卖骑手反映,有人主动加微信、进群宣传,自称“法务人员”“社保维权专家”,声称能“提高伤残等级”“不成功不收费”,甚至承诺“快速拿到工伤赔偿”。听起来很专业,实际上却是陷阱!他们以“帮忙维权”为名,行高额收费甚至骗保之实。
一、请大家一定擦亮眼睛,谨防落入“代理陷阱”!
(一)虚假宣传误导
打着“维权”旗号设陷阱
有的中介机构人员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通过发放传单、“扫楼”等进行线下宣传,有的通过加入外卖骑手微信群发消息、短视频平台直播等线上引流,以“法务人员”身份自居,打着“法律代理”“社保维权”旗号,发布“不成功不收费”“提高伤残等级”等虚假信息,误导伤者委托代办,但其背后往往暗藏着高额收费甚至欺诈骗保等套路陷阱,既损害伤者本人权益,又侵损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二)虚假服务承诺
利用焦虑“忽悠签约”
职工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或骑手在接单等待期发生事故等不属于职业伤害确认情形,有的中介机构针对伤者对工伤认定(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 待遇申领等流程不熟悉,通过夸大办事能力、办理难度等手段,利用伤者急于获得赔偿、法不责众等侥幸心理,承诺帮助其快速获得工伤(职业伤害)待遇,诱导签订所谓“委托代理协议”。实则人社部门按规定受理,中介机构无法操控。伤者事后与中介机构发生纠纷,造成不必要损失。
(三)违规风险代理
一脚踏入违法“雷区”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明确规定,禁止律师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赔偿等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违规风险代理具有以下特点:多起工伤(职业伤害)案件为同一申请人且不是企业(平台)联系人、无正式委托授权书,案件申请人在律师身份上含糊其辞,以伤者的朋友或亲戚身份在司法机关出庭,规避禁业要求。通过诱导伤者编造、夸大事故伤害事实,甚至通过虚构事故伤害、伪造医疗票据等方式骗取工伤待遇。相关行为涉嫌欺诈骗保等犯罪行为,伤者如被认定为共犯,依法追究责任。
一旦被判定为诈骗罪,根据《刑法》266条的规定,被判处诈骗罪的话,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严重的是:一旦留下刑事案底,对自己、对子女的未来发展都会有严重影响!
二、作为普通员工,怎么才能分辨哪些行为是骗保?万一自己不小心被中介忽悠了,该怎么办呢?
(一)相信正规渠道: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申领等其实不复杂,通过企业或本人直接前往人社部门窗口进行咨询办理,也可以使用官方APP、网站办理,千万不要轻信“中介包办”。
(二)树立法律意识:牢记“不造假、不合谋、不轻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承诺“包认”、“提高等级”、“多拿待遇”的都是陷阱。
(三)主动核实举报:如果您怀疑自己可能被卷入骗保,或者发现身边有骗保的线索,请立即停止并主动向人社部门说明情况,或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