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有奖发票活动中
发票开具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有奖发票活动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规范发票开具行为,保障广大商家与消费者参与开封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商家可拒绝开票的情形
为了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提出以下不合理开票要求的,商家可依法拒绝开具发票:
1. 要求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或与实际消费情形不符的发票;
2. 要求不合理分拆、合并开具发票;
3. 在未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要求开具红字发票;
4. 对同一笔消费,要求通过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进行红冲后再开具发票。
二、对广大商家的要求
1. 严格遵守发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发票开具流程,对上述四类不合理开票要求坚决予以拒绝。
2. 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向消费者说明不合理开票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引导消费者依法依规参与活动。
3. 如遇恶意纠缠、胁迫开票等情况,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三、对广大消费者的提醒
1. 自觉遵守发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参与有奖发票活动,不得提出不合理开票要求。
2. 任何通过虚开发票、违规红冲等方式套取抽奖资格的行为,均涉嫌违反发票管理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告。
开封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2026年2月15日
来源:开封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