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3月27日发布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为应对当前市场利率下行的经营环境,合理优化邮储银行的负债综合成本,2026年邮政集团、邮储银行双方协商一致,拟对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率启动新一轮主动调整。根据《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主动调整是指邮银双方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对分档费率进行调整。
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2016年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中,已明确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定价的主动调整和被动调整机制。2024年被动调整时,邮银双方达成加强主动调整机制运用的一致意见。2025年邮银双方首次实施了主动调整。
在定价机制方面,2011年经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协商,综合考虑成本等因素,并参考该行历史上形成的代理储蓄存款加权平均净利差,以初始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以下简称综合费率)1.50%为基础,实行“固定费率、分档计费”的定价模式,即针对不同档次储蓄存款,适用不同的储蓄代理费率(以下简称分档费率)。因此,2016年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同意为综合费率设定初始上限1.50%。2025年储蓄代理费率进行了主动调整。
公告显示,综合考虑近年来以四大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净利差为代表的市场利率水平的历史变化、邮储银行实际经营需求、储蓄代理费增长与营收增长的关系等,经与邮政集团协商,该行拟等比例调低三年及以下期限代理储蓄存款的分档费率,各期限分档费率等比例下调3.86%。调整后的分档费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此次费率调整对邮储银行经营影响如何?公告显示,以2025年代理储蓄存款为基础,按照此次调整后的分档费率模拟测算,综合费率由1.05%下降至1.01%,下降0.04个百分点,储蓄代理费将由1185.20亿元降至1139.48亿元,下降45.72亿元。
长期以来,代理储蓄存款对邮储银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超11万亿元的代理储蓄存款为该行提供长期、稳定以及成本相对较低的资金来源,有力支撑了信贷业务的发展,为资产投放和资金运用提供了坚强保障,增强了持续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的能力。此次邮储银行与邮政集团继续基于公平、公正、商业可持续、保护股东利益、市场化、储蓄代理费增速与邮储银行营收增速协调、平稳衔接等原则,严格遵循《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拟对储蓄代理费率进行主动调整。
邮储银行表示,此次储蓄代理费率调整不会对邮储银行的财务状况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