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达公告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对外投资活动分为以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对外投资、以获取超额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投资两类,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同时清晰界定了不同层级的审批标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五类情形的对外投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等五类情形的对外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办法同时明确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对外投资活动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研究评估、组织实施与投后跟踪管理,规范对外投资全流程操作,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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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