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小伙伴在问
哪些发票可以参与广东“发票抽奖”活动?
哪些又不可以参与呢?
今天一起来弄清楚!
可参与广东“发票抽奖”活动的发票有哪些?
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市)进行零售、住宿、餐饮消费时,取得省内经营者依法开具的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抽奖。
✅可参与抽奖的发票包括:
(1)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以下情形,不能参与活动:
(1)已作废或红冲的普通发票;
(2)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5)受票方未实名的普通发票;
(6)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特别说明:参与活动的发票需以个人为购买方(购买方名称需与参与人实名认证信息一致),且每张符合条件的有效发票仅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不可重复上传、重复参与。
广东“发票抽奖”活动

01
活动时间
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
02
活动范围
从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凡是收到广东省(不含深圳)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都可以参与。
温馨提示:
01、这里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02、参加本次活动的发票必须“实名制”!也就是受票方填写了本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才能参与活动。
03
奖项设置和奖金兑付
本次活动共设5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
若中奖,奖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给付中奖者。
04
参与及开奖方式
活动参与入口
“粤税通”小程序
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