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5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中中风险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为确保投资收益,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其中:中风险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收益凭证类、混合类、权益类理财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在投资过程中受政策、市场、信用、流动及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识别,注重受托方的甄选,并严格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审议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二)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三)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委托理财业务。
(五)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资金周转和日常需要,且可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为理想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通过实施“超高清升级项目”能够有效遏制广电用户流失,提高用户粘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超高清升级浪潮中占据主动地位,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机顶盒全覆盖的目标,成为超高清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贯通的标杆试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3)。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4:30在本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56)。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 新项目名称:超高清升级项目。
● 新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体投资额为101,471.24万元,其中硬件及系统升级改造投入96,481.24万元,设备安装支出投入4,99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额101,471.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01,471.24万元。
● 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华有线”)于2015年11月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本次共发行223,425,858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77元/股,累计募集资金3,299,999,922.66元,扣除发行费用1,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3,499,922.6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2月2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0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9,697.3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67,128.87万元(其中专户募集资金288,652.68万元,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8,476.19万元)。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本次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01,471.24万元的投向进行变更(占该项目筹资总额比例为72.48%),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超高清升级项目”。同时,基于原项目目前实际建设进度,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32,823.31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包括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将继续用于原项目建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总投资额14亿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4亿元,包括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升级子项目、歌华云游戏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子项目、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子项目。项目计划实施主体和实际实施主体均为歌华有线母公司,实施方式为自主建设。截至2025年9月30日,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35,622.31万元,投入进度25.44%。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建设了上述三个子项目,其中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升级子项目将云服务平台升级为混合云平台(私有云与公有云的混合方式),并将原有虚拟化平台向容器化平台进行了演进,提升了云服务平台的弹性并降低了运行成本;歌华云游戏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子项目将云游戏平台升级扩展为流化平台,可以承载安卓应用,极大延长了存量机顶盒的使用周期,提升了业务支撑能力,保障了多种不同性能、型号机顶盒的用户体验;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子项目建设了歌华有线数据归集系统,采集了终端、头端多套系统的实时数据,有效支撑了数据运营和运维,提升了整体服务保障水平。
(二)原项目变更的具体原因
1、原项目投资额降低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在对公司业务带来冲击挑战的同时,也为公司网络技术升级和业务创新提供了机遇。公司结合最近技术、市场环境变化和网络系统实际,及时调整和优化技术路线、实施方案,以审慎的态度推进“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相关子项目建设,充分利旧原有基础设施和软硬件系统,并通过引入混合云技术架构,有效提升了系统弹性并降低了运行成本以及私有云的建设规模,节约了项目投入;同时,随着近年来超高清升级工作的推进,原有存量机顶盒数量缩减,相关系统投入也有所降低。
2、新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
新项目“超高清升级项目”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指导,落实“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旨在对北京市有线电视用户终端和配套网络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现有网络基础设施和用户终端能够得到有效扩容、升级,满足超高清电视节目播出与传输的高要求。通过为用户升级超高清机顶盒和配套设备,公司能够有效提高用户粘性,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超高清升级浪潮中占据主动地位,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机顶盒全覆盖的目标,成为超高清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贯通的标杆试点。
综上,经过充分、慎重研究,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将原“云服务平台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101,471.24万元投向变更,用于“超高清升级项目”。本次变更后,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32,823.31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数据,包括理财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将继续用于原项目建设,前期已购置的软硬件设备等均可继续使用,原项目保持运营。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超高清升级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在北京市,主要是歌华有线的播控平台、各级机房、机房间网络线路以及终端用户小区、房屋内,具有良好的设备、环境基础和实施条件。
(四)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播控平台、网络支撑系统、干线网络、接入网络、用户终端等软硬件升级改造,项目总体投资额为101,471.24万元,其中硬件及系统升级改造投入96,481.24万元,设备安装支出投入4,990.00万元。本次项目投资均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主要投入及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五)计划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
(六)预计经济效益: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约12.7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6.48年,建设完成后运行期平均利润约为9,088.89万元。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可行性分析及市场前景
1、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预计通过3年时间逐步完成投入建设,后续运营期7年。项目总投资101,471.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1,471.24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约12.78%,税后静态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6.48年,建设完成后运行期平均利润约为9,088.89万元,能够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2、项目业务效益
(1)夯实基础业务平台,满足未来业务需求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更新目前用户终端、配套设施中相对较为陈旧的设备和系统,淘汰非标清电视机顶盒,并将老旧电缆升级为光纤,提高整体网络承载、传输、播出能力,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超高清节目需求,提高用户留存率和活跃度,为实现超高清全覆盖目标建立坚实基础。
(2)优化业务平台架构,提高网络资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将对整体网络部署架构和系统进行优化,使得整体网络基础资源获得更高效合理的应用,满足超高清升级对网络基础设施的高稳定性、高效率需求。同时,本次设备与系统网络升级将助力公司进一步构建高速、泛在、智慧、安全的新型有线电视网络,推进三网融合新业务发展,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家庭用户提供具备数据、视频和新技术综合信息服务的“智慧广电”解决方案。
(3)助力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
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将在“由模拟到数字、由单向到双向、由标清到高清、由看电视到用电视”的发展基础上,进一步向成为全国领先的超高清智慧广电服务提供商转型,把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时代特征,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扩大网络覆盖,丰富节目内容,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实现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
3、项目社会效益
(1)加强主流宣传阵地建设,传播弘扬主流价值观
自2010年三网融合试点以来,我国有线电视建设管理积极适应信息化、网络化发展大势,实现稳定发展。有线电视是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平台和意识形态阵地,是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关系国家政治安全、文化信息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关系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安全为要、可管可控,确保有线电视内容安全、传输安全、播出安全,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夯实歌华有线作为首都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平台的重要地位,为首都文化建设和宣传进一步做出重要贡献。
(2)提升文化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新型消费需求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本项目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大众消费习惯变化,为超高清电视节目提供更好的基础业务平台,并以便捷化和智能化的服务方式提供高质量视频节目与文化供给,满足大众用户的个性化文化娱乐需求,助于促进新型信息消费和拉动内需。
(3)推进超高清有线电视升级,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全覆盖目标
2024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政府积极推进“超高清升级行动”,推出了多项有利产业政策。北京市是全国“超高清升级行动”的领军城市,歌华有线是北京市超高清有线电视领域的领军企业,通过实施本项目加速推进网络升级改造和超高清终端普及,在北京市推广100万台超高清有线电视机顶盒,助力北京市实现超高清有线电视机顶盒有效用户全覆盖的目标,打造全国范围内的超高清建设的标杆项目,占据超高清有线电视服务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二)风险提示
1、行业监管变化风险
作为公司现有有线电视业务的延伸与深化,本项目的目标用户主要来自于现有有线电视用户。公司业务开展依托于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等业务资质,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线电视业务相关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大幅下滑,本项目实施的持续性也将受到重大影响:
(1)如果行业监管政策发生调整,有线电视服务市场准入或行业监管的政策放宽,将会出现更多的经营主体从事有线电视服务业务,将加剧有线电视服务市场竞争;
(2)公司从事有线电视相关业务的许可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到期未能延展或被提前终止;
(3)其他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业监管政策变化。
2、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国家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北京)超高清电视先锋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超高清视听先锋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对于4K超高清产业的发展期望。但如果未来国家及相关部门对4K超高清产业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对4K超高清产业的支持力度减弱,或将主要发展重心转向IPTV、互联网电视等与有线电视存在竞争性的其他产业,则本项目建设进度和收益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规定,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为免增值税收入,现行相关政策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如果相关政策执行到2027年后不再延期,本项目运营期内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支持超高清视听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2024-2026年)》第十条“支持超高清入户行动”相关规定,北京市按照入户终端数量给予30元/个的政府补助。如果相关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或本项目发生不利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政府补助的申报条件,则本项目的收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4、项目实施技术风险
超高清全产业链的升级对节目制作、播出、网络传输、终端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的技术能力提出挑战。如果公司不能紧跟超高清视听前沿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满足用户需求,或本项目实施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水平不满足《4K超高清电视技术应用实施指南》《北京市4K超高清视听技术制作应用方向技术指标评测方案(2024)》等超高清有线电视行业标准,将可能对项目建设和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用户推广及市场竞争风险
本项目计划对现有用户所使用的老旧机顶盒进行置换,在建设期内积极向用户推广4K超高清机顶盒,项目收益与4K超高清机顶盒的推广进度、超高清收视用户使用公司宽带的渗透率等因素高度相关。如果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市场环境、用户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因素,则公司可能面临用户推广总量或进度不达预期,将对本项目收益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项目作为有线电视超高清升级项目,可能会面临IPTV与互联网电视(OTT、TV)等竞争性业务渗透率提高,导致公司用户退网转而使用IPTV或互联网电视。此外,本项目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居民收入下降,导致终端用户对有线电视需求减弱,用户付费意愿下降,将对本项目收益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6、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影响公司业绩和流动性的风险
本项目建设并逐步达产期间,在项目建设期公司将增加较大规模的硬件和系统投入和安装支出,并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产生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成本,若本项目不能按照计划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折旧,则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时,本项目实施将导致公司短期内现金流出和长期资产增加,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一定下降,存在由于实施本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5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三层第九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6年1月12日、13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持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7层歌华有线公司投融资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2364114、62035573 传真:010-62364114、62035573
5、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9亿元,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次授权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公司拟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谨慎决策,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投资金额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本次共发行223,425,858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77元/股,累计募集资金3,299,999,922.66元,扣除发行费用1,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83,499,922.6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2月2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600号《验资报告》。
■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
(四)投资方式
1、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使用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9亿元。
3、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基本情况
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识别,注重受托方的甄选,并严格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审议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严格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二)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三)高度关注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持续跟踪资金运作情况,通过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进行日常监督,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委托理财业务。
(五)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歌华有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保荐人对本次歌华有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2025-053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治理制度。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授权规则〉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取消监事会后,为确保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拟进一步修订(或废止)部分治理制度,详情如下:
■
上述修订后的第3、6、7、8、11、15、16项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