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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6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总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7.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根据上述决议,择机购买了相关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2025年11月17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金鑫益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央票、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2)现金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等。
本集合计划可以进行债券正回购和逆回购交易。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3%+超额收益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11月19日
5、产品到期日:90个自然日后每个开放日可赎(开放日为每月第三个周二)
(二)2025年11月10日,公司出资2000万元,向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东方财富证券富汇安1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D79358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1)债权类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金融债、二级资本工具、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外国主权政府人民币债券、公司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逆回购。
(2)权益类资产:因可转换债转股或可交债换股形成的股票。
(3)期货和衍生品类资产:国债期货。
(4)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已对标公募基金完成整改并取得确认函的存量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于基金业协会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且有托管人托管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5)债券正回购。
如本计划存续期内市场出现新的投资品种,在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前提下,经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一致同意,可纳入投资范围。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0%+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11月13日
6、产品到期日:封闭期6个月后的每周一、周二、周三可赎
(三)2025年10月29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银河水星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GS0621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如下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同业存单、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9%+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10月30日
6、产品到期日:2026年04月29日
(四)2025年10月23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粤财信托·随鑫益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1)信托业保障基金;
(2)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投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本基金、现金、银行存款、存单、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固定收益型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产品、收益凭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涉及资产支持票据、分级基金、LOF基金投资,需经托管人确认后才能进行相关交易。
3、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55%
4、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10月24日
5、产品到期日:2026年04月21日
(五)2025年10月17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粤财信托·广粤双盈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代码:YCOG8A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1)信托业保障基金;
(2)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投向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现金、银行存款、存单、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外资银行境内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固定收益型理财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产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0%-3.2%+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10月23日
6、产品到期日:每6个月可赎
(六)2025年10月14日,公司出资3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粤财信托·随鑫益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产品代码:YC0J0J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成立后,以信托财产用于投资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类资产、债券或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资产,具体如下:
(1)信托业保障基金;
(2)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投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现金、银行存款、存单、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
涉及资产支持票据、分级基金、LOF基金投资,需经托管人确认后才能进行相关交易。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60%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10月15日
6、产品到期日:2026年04月14日
(七)2025年9月24日,公司出资2000万元,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泰资管瑞新2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943931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单一计划投资范围包括: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
(2)权益类资产:国内A股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3)公募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其他证券市场或者其他品种,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征得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3.5%+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09月25日
6、产品到期日:每周三可赎
(八)2025年9月17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长江资管乐享季季盈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代码:895824
3、产品主要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权类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企业债、公司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发行债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永续债、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现金等;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
本计划属于固定收益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通过主要投资于上述投资标的,符合《运作规定》组合投资的要求。
本计划可参与债券正回购,债券回购为提升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与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并应为管理人和托管人相关系统准备以及投资组合调整留出必要的时间。
4、预计到期年化收益率:2.3%+超额收益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25年09月18日
6、产品到期日:90个自然日后每个开放日可赎(开放日为每个自然周周三至周五)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内部日常管理和报告程序、监督和风险防控、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同时公司将关注市场,加强投资前的市场及产品分析,严格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严控风险。
2、计划财务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 投资期间的管控及投资后的账务处理等工作,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现金流量充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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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约为652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2%,未超过公司股东会授权额度。
公司及雅安投资与上述委托理财销售机构、受托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理财产品的业务凭证、理财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