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重庆市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规范当地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监管制度。该规定对从缺陷信息收集到召回实施完毕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
在具体操作层面,该办法细化了信息报告时限、缺陷调查流程、召回材料要求及召回异议处理程序等条款,以解决以往规则模糊的问题,并统一了相关应用文书。同时,办法明确了召回技术机构在提供技术支撑、管理专家库、审核材料及开展安全宣传等方面的定位,以强化技术保障。
此外,该办法建立了消费品召回协同监管机制,计划在监督抽查、行政执法、消费维权及标准制修订等领域实施“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办法还提出建立川渝地区质量发展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专家库建设与消费品缺陷信息互通共享,以加强跨区域在信息收集、技术审查及缺陷调查等方面的合作。
针对网络销售消费品的召回管理,该办法特别强化了相关规定,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在建立缺陷信息收集制度、协同履行召回义务及公示召回信息等方面的责任。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披露,近年来已扎实推动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在“十四五”期间,该局共开展缺陷调查276次,累计指导64家生产企业主动实施召回70次,涉及家用电器、儿童用品、农业机械等九大类共25种产品,涵盖82批次产品,总量约4.7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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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