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74,以下简称“创业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天津市水务局就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签署《付费周期调整工作备忘录》,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周期进行重大调整,并明确了当前约25亿元应收账款的后续处理安排。
就在2025年12月16日,创业环保已一次性收回19.89亿元历史应收账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天津市中心城区津沽等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预计约为25亿元(未经审计数据,最终以2025年年报审计数据为准)。
根据签署的备忘录,原协议中“甲方应在账单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应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条款将调整为“月计量、年结算”的付费方式。具体调整包括:每月25日为污水处理计量日;甲方在收到月度计量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确认;于每年12月20日前核定确认上一年度9月25日至本年度9月24日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账单;首次结算将在2026年核定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的服务费账单;年度结算金额分两期支付,当年12月20日前拨付不低于30%,次年6月底前全部拨付。
创业环保第十届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本备忘录的议案。公司认为,本次付费周期的调整有利于规范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同意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组织签署本备忘录。
经与公司审计师确认,本备忘录签署后,公司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确认方式没有变化,对公司收益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表示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调整涉及的《天津市纪庄子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是创业环保核心经营资产的重要合同基础,此次付费机制的优化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管理,规范政府付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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