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1月28日收盘,*ST新潮(600777)报收于4.25元,上涨3.41%,换手率0.67%,成交量42.85万手,成交额1.82亿元。
当日关注点
1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33.38万元,占总成交额2.94%;游资资金净流出13.22万元,占总成交额0.07%;散户资金净流入546.6万元,占总成交额3.01%。
业绩披露要点业绩预告
*ST新潮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72.6亿元。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约11.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盈利约11.1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仍为72.6亿元。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为23亿元。业绩同比下降主要受2025年国际油价下行影响,WTI月平均价格较2024年下降14%。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业绩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公告汇总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会议决定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通过聘任孙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李开隆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公司拟新设并购投资事业部,并将合规与法务部更名为证券合规与法务部,产业发展与投资部更名为产业发展与战略管理部。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联系邮箱的公告
公司因经营发展及管理需要,自2026年1月28日起启用新电子邮箱xcny@xinchaoenergy.com,原邮箱ir@xinchaonengyuan.com停止使用。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孙雷,199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曾任职于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公司拟为自身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限额不高于5,000万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5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李开隆为公司副总经理。李开隆,1989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曾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主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投资总监、公司国际业务总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义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分公司,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风险事项、变更事项等需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内容。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应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采购款等方式提供资金。要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财务负责人须拒绝任何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并及时报告。关联交易需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年度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批准资金占用或担保将被追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需定期召开会议并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制度等进行审议,向董事会提交意见。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由证券合规与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接待投资者、媒体合作、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规范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保密及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者将被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的程序、责任分工、保密措施及暂缓、豁免披露的情形,并对违规行为设定了追责机制。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行内部控制、财务收支、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职责,定期报告审计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实施检查。制度规定了审计权限、工作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职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内部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涉及资产、交易、合同等事项的审批权限明确,部分重大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总经理办公会定期或临时召开,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及督办决议执行。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因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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