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企业的朋友大概率都遇到过这种糟心事儿:合作是真实的,钱也付了,活儿也干完了,可对方就是开不出发票!没发票不仅做账麻烦,还可能面临税务风险,真让人头大。
其实不用慌,只要业务真实,按这 4 步循序渐进处理,既能守住合规底线,还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企业主和财务人员赶紧收藏起来!

这是最直接、最省心的合规路径,核心就是 “赶在税务申报截止前拿到票”。
不管是口头沟通还是发书面通知,赶紧联系合作方,明确要求对方开具、补开或换开合规发票(电子发票也可以),务必在次年 5 月 31 日(也就是汇算清缴截止日)前拿到手,不然会影响税前扣除。
如果对方是自然人,或者没有开票资质的小个体户,别让他们瞎忙活,直接指引他们带好 3 样东西去税务机关或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身份证、双方的业务合同、你方的付款凭证。
悄悄说个小福利: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能免征增值税,提前告诉合作方,对方配合度会更高~
要是对方遇到特殊情况,比如公司注销了、执照被吊销了,或者被税务认定为 “非正常户”,实在开不了票,也不用慌,凭完整的证据链照样能实现税前扣除。
必备资料(少一样都不行):① 无法补开发票的原因证明(比如工商注销公告、税务非正常户证明);② 正式的业务合同;③ 非现金付款凭证(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回单都算,现金支付很难被税务认可)。
补充佐证(越多越稳妥):运输单据、货物入库单、服务验收单、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单等,这些都能进一步证明支出是真实的。
小额零星支出特例:如果是向自然人付款,单次金额≤500 元,不用要发票!只要让对方写一张收款凭证,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和金额,再配上公司内部的采购清单,就能正常扣除。
如果既拿不到发票,也不符合 “特殊原因 + 证据链” 的要求,那就按规矩来,别抱有侥幸心理。
会计做账时可以如实记录这笔支出,但税法上不认可税前扣除,所以在汇算清缴时要做 “纳税调增”(简单说就是报税时要把这部分支出算成应税收入,多交一点税)。
后续要是运气好,又拿到了补开的发票,也不用怕亏了!可以追补到支出发生的年度扣除,最长能追补 5 年,不过需要走专项申报流程。
就算过了 5 月 31 日,税务机关要求补证明,也还有补救机会!
从税务机关通知你的那天起,60 天内要么补开、换开到合规发票,要么把证据链完善好,依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以前年度漏扣的无票支出,只要在 5 年内取得合规凭证,都能通过专项申报追补扣除,不用白白多交税。
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规避,这 3 个小技巧一定要用上:
事前:找合作方时,优先选能正常开票、税务状态正常的企业,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写清楚开票的时间、类型、税率,还有逾期不开票的违约责任,把丑话说在前面。
事中:合作过程中,不管是合同、付款凭证,还是货物签收单、服务验收记录,都要妥善留存,万一后续需要补证据链,这些都是硬通货。
事后:每年汇算清缴前,专门梳理一下公司的无票支出,及时跟进催票,同时定期查一查合作方的税务状态,避免对方突然 “失联” 开不了票。
其实无票支出的核心风险,从来不是 “没票”,而是 “业务真实性没法证明”。只要业务是真的,按上面的步骤一步步处理,就能顺利规避税务风险。
你在经营中遇到过无票支出的难题吗?是怎么解决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也可以转发给身边有需要的企业主和财务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