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6年1月30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朱 慧
主席团: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省级预算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湖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5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65.4亿元,为预算的100.9%,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465.4亿元,为预算的100.9%,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0.2亿元。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计均为4443.3亿元,为预算的104.3%。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1亿元,为预算的100.8%。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401.2亿元,为预算的101.6%。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2600.6亿元,为预算的98.1%。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建成支点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依法理财,科学管理,财政改革持续深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风险防控扎实有效,较好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紧平衡,有些地方基层财政运行存在困难;零基预算改革的深度有待拓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对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战略引导的功能需要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部分险种参保比例变化应引起重视;债券资金效益应进一步提高,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任务较重。对此,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26年省级预算草案总体可行
2026年编制的省级预算草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39.9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439.9亿元,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6.2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计均为3240.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2494.3亿元,支出总计2729.5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贯彻了党中央精神、落实了省委工作要求、反映了人民群众愿望,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稳妥,总体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省级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支点建设加力奋进之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和推进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提升政策效能,服务发展大局。要坚持将财政资源配置与服务全省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对“七大战略”“七个能力”建设的财力保障,积极在扩内需、激发消费潜能及优化消费环境上主动作为。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引领、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区域协调、推动绿色转型、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提升基金管理市场化程度,提高投资运营专业化水平。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全力保障重大科技攻关、产业转型升级、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等任务实施。
(二)坚持民生为本,增进人民福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紧密结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强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等关键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与人口发展相适配的财政支持体系。健全基层“三保”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库款调度管理,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三)深化预算改革,优化资源配置。要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导向,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压实各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强化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运用。深入推进大财政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加大国有“三资”统筹盘活力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四)防范债务风险,守牢安全底线。要牢固树立在化债中发展,在发展中化债理念,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项目谋划及管理科学化水平,着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理财质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