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熟食区买的卤味吃着发酸,面包房的糕点发霉,想维权却发现档口可能不是超市自营的?不少消费者都遇过这种难题:超市里的面包房、熟食区、现场加工档口,到底是超市自己经营还是对外承包?吃出问题该找超市还是承包商?今天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教你一眼看穿其中门道。

一、超市里的“店中店”,你能分清吗?
大型超市内的餐饮区,实际有三种常见经营模式,责任主体各不相同:
1.超市完全自营
特征:员工穿着超市统一工服,小票是超市统一收银单据,商品条码与超市其他商品无异。
责任主体:超市本身是唯一的食品经营者,负全责。
2. 品牌联营/承包
特征:有独立的品牌名称和logo(如“XX烘焙”、“XX卤味”),可能使用独立收银系统或独立小票,这是典型的“店中店”。虽然位于超市内,但它属于独立的食品经营者。
责任主体:该品牌承包商是直接责任主体,但超市作为场地提供方和管理方,也负有重要责任。
3. 超市管理+外包加工
特征:看起来像自营(用超市包装、标签),但实际生产加工由外部工厂或小作坊完成,超市只负责销售。
责任主体:超市作为销售者,是面向消费者的第一责任人。
二、出事之后,谁该负责?
根据《食品安全法》首要原则:谁卖给你,谁先负责。
消费者维权时,可以直接向销售方主张权利。无论是超市自营还是承包商,你付款给谁,谁就要先承担责任。
1.承包商产品问题: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但超市因未尽到对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责任,需承担连带责任。你不能以“不知道是承包的”为由被拒赔。
2.超市自营产品问题:超市承担全部责任。
3.超市销售的外包加工产品问题:超市作为销售者,必须先行赔付。之后可向生产厂家追偿。
三、这些行为,超市绝对不能做
超市作为经营场所管理者,在餐饮区的运营中,有几个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一旦触碰,不仅要承担连带责任,还会面临行政处罚:
·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承包方提供经营场地;
·对承包档口的食品安全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拒绝配合消费者维权,或故意隐瞒承包档口的真实信息;
·未在超市内公示承包档口的经营者信息和证照。
若发现超市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超市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改。
超市餐饮区的便利,不应成为责任模糊的灰色地带。消费者记住“谁卖谁先负责”,经营者牢记“入场不等于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