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丰台税务


业务概述
1
收入性质
限定为劳务报酬。
2
业务限制
限定为单次仅支持开具金额不超过2000元的发票。
3
业务对象
限定为自然人与法人(扣缴义务人)之间,且发起人限定为扣缴义务人。
4
发票类型
仅支持开具数电发票。
操作指引
场景 A:通过“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扣缴申报关联发票
步骤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企业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然后依次点击“扣缴申报→个人代开发票→个人代开发票明细查询”进入功能页面。

步骤二
扣缴申报
勾选需要与扣缴申报关联的发票,点击“扣缴申报”,进入扣缴申报页面,同时系统基于代开发票数据自动生成本月扣缴申报信息。点击姓名,可查看到生成的扣缴申报明细信息。


场景 B:通过“扣缴申报”关联发票
步骤一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企业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选择“单位办税”进入扣缴功能,然后依次点击“扣缴申报→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进入功能页面。

步骤二
点击待扣缴发票明细
点击页面上方区域“查询”按钮左侧的“待扣缴发票明细”按钮,将出现弹窗,展示非汇总代开的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状态为未申报或部分申报、发票状态为正常的发票数据。可单选或多选发票数据,点击“导入申报”按钮,系统根据发票信息自动生成相应的申报数据。

步骤三
录入扣缴申报时关联发票
也可以在录入扣缴申报收入信息时手动关联发票。点击“添加”按钮进入扣缴申报填写页面,选择需扣缴申报的自然人。

下方“是否关联发票信息”选择“是”,弹窗显示该自然人未扣缴申报的代开发票信息,企业办税人员可勾选发票来与申报关联。

关联成功后,企业办税人员可手动录入其他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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