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劳务服务后,获得劳务报酬一定需要开票吗?如果收入金额很小,去税局代开发票又很麻烦,可以不去代开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个人获得的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劳务报酬,是可以不开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的“起征点”,是指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每个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具体不同区域会有一些差距。

(一)电子税务局app进行代开或者线下税务大厅进行代开
需要提交业务合同,自然人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这适合偶尔做业务且金额不大的情况,个税通常由收票方代扣代缴20%-40%,收入越高税负越重。
(二)税收优惠园区代开
目前园区代开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税核定征收,通常为0.5%-1.5%,总税率3%左右,开票100万,税费成本3万左右,且不需要收票方代扣代缴个税,1-3个工作日出票,附完税凭证。
(三)注册核定征收个体户
对于长期有开票需求的个人,也可以在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目前园区个税核定0.3%,总税率2%,年开票400万。比自然人代开低很多,有效降低个人的税负成本,提高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