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到,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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