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场所案例解读
最近,我市出台了《肇庆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肇房委〔2026〕13号),并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职工申请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需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那我市公积金受托银行有哪些?是否可在任一网点申请办理“商转公”?以下将为您逐一解答。
问题一
职工在哪可申请办理“商转公”?
答:借款申请人需向购房所在地受托银行网点申请“商转公”。
问题二
职工在四会购房,原商业贷款为中国银行肇庆四会支行,现在可以在哪申请办理“商转公”?
答:职工选择“顺位抵押”模式的,须在中国银行肇庆四会支行(原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职工选择“先还后贷”模式的,可选择四会8家受委托银行网点其中之一申请办理“商转公”。
问题三
职工在鼎湖购房,原商业贷款为中国建设银行肇庆星湖支行,现在可以在哪申请办理“商转公”?
答:职工选择“顺位抵押”模式的,须在中国建设银行肇庆鼎湖支行申请办理“商转公”;职工选择“先还后贷”模式的,可选择鼎湖7家受委托银行网点其中之一申请办理“商转公”。
问题四
职工在高要购房,原商业贷款为交通银行肇庆分行,现在可以在哪申请办理“商转公”?
答:“顺位抵押”模式只能同行办理,交通银行在高要区没有银行网点,因此职工暂时只能选择“先还后贷”模式,可选择高要7家受委托银行网点其中之一申请办理“商转公”。
注意事项
1.职工原商业贷款银行在购房所在地有受委托银行网点的,可选择“顺位抵押”或“先还后贷”模式,向购房所在地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商转公”;
2.职工原商业贷款银行在购房所在地无受委托银行网点的,暂时仅可选择“先还后贷”模式,向购房所在地受委托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商转公”。
以下银行网点为我市“商转公”申请受委托银行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