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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浙商银行对《浙商银行借记卡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浙商银行借记卡章程(2026年版)》予以公告,并于公告之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新版启用后旧版同时废止。
如有异议或疑问,请拨打浙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27或至浙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如您对修订后的《浙商银行借记卡章程(2026年版)》有异议而决定不再使用浙商银行借记卡及相关服务的,可向浙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提出终止服务的申请。自公告日起30日内未提出终止服务申请的,视为您已充分知悉并同意遵守修订后的《浙商银行借记卡章程(202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