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被“网络水军”诋毁怎么办?面临违规干预、异地执法困惑又该如何维权?
别担心!2025年5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在公平竞争、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给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吃下“定心丸”,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章为“权益保护”专章,其中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组织和经营者权益的均等保护,从法律层面筑起了“防护栏”。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违规干预经济纠纷、异地执法等情况,民营经济促进法也作出明确规定,严禁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加强异地执法协作,为政企互动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再次强调,明确异地执法需符合程序,建立健全异地执法协助制度,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努力避免“远洋捕捞”的现象。
值此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半周年之际,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推出“e法同行 营商无忧”系列海报之“权益保护”篇,带你一起了解民营经济促进法如何通过完善权益保护,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文案:南都研究员 麦洁莹
设计:邹思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