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在各大在线旅游平台订机票、火车票时,或许都曾遇到过捆绑增值服务的情况。常被诟病的搭售“顽疾”,包括系统并未对保险等服务费用进行明确提示,默认用户选择了附加服务、取消入口却被设置得极为隐蔽等等。
长春消费者唐女士计划近日到北京出差,她在飞猪APP上搜索到一趟合适的航班,点击后出现了一组价格列表,选项按价格从低至高排列。
唐女士:第一个选项的价格是698元,第二个是709元,后面更高。前两个选项虽然只差了十几元,但作为消费者,没有理由不选更经济实惠的,所以我肯定会优先选择更便宜的698元的选项。

△唐女士的购票界面
唐女士:结算价格明细里包含了“延误无忧礼包61元”,机票钱加上机建燃油费、再加这个“礼包”,减去27元的优惠,最后实付价格869元。我退出页面,重新选择了709元的第二个选项,结算时发现,价格明细中展示了相同的机票钱和机建燃油费,因为没有“延误无忧礼包”,虽然只能减去16元的优惠,但最后实付价格是819元。实际上我并不需要这些增值服务,那么很明显,我看到的最便宜的选项,并不是我真正想消费的最便宜的选项。
△唐女士对比后发现,“裸价”机票选项的实际价格更低
唐女士庆幸自己在付款前点开了“价格明细”,作为经常在在线旅游平台订机票的消费者,她感叹平台搭售增值服务的“套路”更新了。
记者随即对各大在线旅游平台展开实测,发现相似情况非常普遍——首页将捆绑套餐的选项包装为“最低价”,置于列表中最显著位置,进入结算页面后,搭售产品被默认添加至订单,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不仅高于页面最初展示的“最低价”,且通常高于折扣最低的“裸价”选项。记者在不同平台查询发现,用此“套路”搭售的增值服务,通常包含航空意外险、延误及退改补偿、接送机券、火车票券、租车券、视频音乐会员等。
赵占领律师告诉记者,搭售问题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定前就非常普遍且备受关注,2019年起正式施行的这部法律在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且不得将搭售项设为默认同意选项。此后,赤裸裸的“强制捆绑”大幅减少,而暗藏玄机的“比价”界面则属于现阶段平台规避法律风险的搭售“新变种”。
律师芦云向记者表示,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看做出了提示,但它通过迎合用户“比价”的消费习惯,将消费者本不想购买的附加服务隐蔽地嵌入其中,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一位在线旅游平台从业者透露,这几年,行业普遍在“明确且显著提示”“减少不知情和误触”等方面加以调整改进,但“搭售”本身与盈利挂钩,平台很难彻底割舍。
提醒:消费者在平台购票时还要多留心,避免在匆忙的点击中进入“低价幻象”;平台企业要尽到赋予用户真正选择权的责任,如此才能避免购票体验的折扣,长远赢得消费者的尊重。而对于在线旅游平台订票过程中的搭售“顽疾”,黄浩认为,它终将在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中被逐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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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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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张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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