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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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总体安排
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共分为体育健康类、美育类、国防教育类、依法治校类、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等五大类。
本次创建工作周期原则上为2年,计划创建体育健康类学校9000所(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美育类学校5000个、基地200个;国防教育类学校4000所;依法治校类学校300—400所;语言文字推广应用类学校300所。
02
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数量、区域布局的总体规划,按照创建—培育—验收—认定—宣传推广的流程开展工作。本次创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组织。各地教育部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积极培育、重点建设一批有条件基础、有发展意愿、有工作特色的学校。
(二)推动创建。2025年10月30日起,符合条件的学校登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网址
(https://xyzq.moe.gov.cn/),将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网络填报并确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对各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部属及省属高校申报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12月8日前向教育部进行推荐。
(三)培育建设。各地要加强政策指导和培育引导,对创建单位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升学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其在创建周期内达到相关要求。
(四)评估验收。创建周期结束后,教育部将分类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工作需要和布局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示验收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名单。
(六)总结推广。组织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梳理总结创建成效和经验做法,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各地典型范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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