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近日发布。根据要求,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于近期组织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包括厦门在内的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除厦门外,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其他城市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青岛、宁波、深圳、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大庆、南京、无锡、苏州、湖州、绍兴、衢州、合肥、黄山、福州、泉州、赣州、济南、烟台、郑州、开封、武汉、宜昌、株洲、湘潭、广州、东莞、江门、南宁、海口、成都、泸州、遵义、昆明、拉萨、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厦门晚报记者 郭舒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