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9日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深圳金潮投资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深圳金潮投资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将在管产品投资管理职责交由他人行使的情形,说明公司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金潮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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