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找“搭子”成为不少年轻人的出游选择。相比于单独旅行,这种方式可以分摊费用、提升性价比,也能互相照应、增强安全感;相比于和亲友一起旅行,这种方式有更强的灵活性,在时间和计划上都能更多地顺应自己的兴趣和需求。
然而,如果碰上一个不靠谱的“旅游搭子”,反而会平添不少麻烦,甚至引发纠纷。在一起闹上法庭的案例中,一名“旅游搭子”提前脱队,导致其他成员的旅行计划被打乱,法院判处这名“搭子”赔偿损失2600元。这个案例说明,虽然“搭子”是一种临时关系,但不等于可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诚信原则和契约精神是保障旅途顺利愉快的基石。
“搭子文化”是一种“轻社交”,但不能只看到其中轻松的一面,而忽略现实的差异、风险、责任等要素。在理想状态下,“旅游搭子”基于对一段旅程的共同兴趣聚到一起,共享一段美好的体验。但现实中,不同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旅行节奏等,都有可能带来矛盾,与陌生人旅行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缺乏既定的市场规则约束,也缺乏亲友之间的人情顾虑,与“旅游搭子”同行,更需要事前的充分沟通与明确约定,也更依赖于彼此的“人品”。
在上述案例中,参与旅行的成员并非没有风险意识,原告曾向被告发送《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被告对行程表示同意,对《声明》也未提出异议,但仍然违背合同约定,未提前告知就中途脱队,事后还拒绝支付已承诺的回程费用。然而,双方合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原告也未能举证证明造成损失的具体金额,最后的赔偿数额是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如此看来,事前对彼此的人品、观念、习惯等多作考察,签订包含详细约定的合同,并注意保存各类凭证、记录,才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平衡理想与现实,找“搭子”出游的轻松、灵活,或许会更容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