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作者冯春安,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当前,人民群众通过劳动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同时,对通过积累财富、参与资本要素增值来实现生活品质提升的愿望日益强烈。李强总理在2026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徐徐展开的背景下,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不仅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更是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构筑富民强国新形态的战略选择。
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需多措并举。
第一,创造居民分享资本市场成果条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降低投资门槛,畅通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渠道,通过持有优质企业的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分享国家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红利;同时,要丰富和创新金融产品供给,规范发展理财、信托、保险等市场,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居民的多元化投资需求,并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训,提高投资知识和价值投资理念。
第二,激活农村要素资源。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户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资源,探索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完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成果,使农村“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
第三,规范发展租赁市场。鼓励居民通过持有不动产获取稳定租金收入,同时严厉打击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四,增进知识产权收入。鼓励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等通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转让或入股获得收益,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第五,以健全的法治环境、稳定的市场预期和审慎的监管体系作为保障。当每一个家庭都能在国家发展的浪潮中,通过辛勤劳动与智慧投资实现财富稳健增长时,必将汇聚成推动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真正开创出充满活力、共享繁荣的富民强国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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