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任骊
“给恋人惊喜”的现金花束,竟是洗钱工具!
日前,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鲜花店订购现金花束的方式帮助诈骗犯罪洗钱的案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起,王某甲与岑某、王某乙、刘某(三人均已判刑)结伙,在湖北省内多地流窜作案,形成了一条以“现金花束”为掩护的洗钱链条。
该团伙分工明确,由王某甲、刘某寻找鲜花店并联系老板,以“给恋人惊喜”等名义,索要花店老板微信收款二维码,王某乙将二维码提供给上游诈骗团伙,待被骗资金转入花店账户后,王某甲、刘某立即到店,取走包装好的现金花束。
四人按比例抽取报酬后,剩余钱款由岑某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再兑换成虚拟货币交给上线。
2024年10月,该团伙在随州市曾都区四家鲜花店利用上述方式作案,涉案金额达29700元,王某甲从中非法获利500元。
案发后,王某甲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伙同他人通过转移、套现等方式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甲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悔罪表现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浪漫的现金花束成为不法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不仅让鲜花店老板面临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更让参与者身陷囹圄。”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商户与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商户接单时,对非本人账户支付、要求将大额现金包装成礼品的订单须谨慎核实,切勿随意出借收款码或协助套现,避免账户被冻结甚至卷入犯罪陷阱。群众切莫为“高额回报”所诱,参与代提现金等活动,沦为洗钱帮凶。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