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通俗解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名下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无论是由单位缴存还是个人缴存的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对此部分进行分割。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