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被警告、被通报批评,并被罚款54万元。
记者了解到,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连支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是目前浙江省内最大的支付机构。公司于2003年在杭州高新区成立,注册资本3.25亿元。连连支付母公司连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连连数字,2598.HK),于2024年在港交所主板上市。
连连支付于2011年8月29日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于2024年8月1日完成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有效期至2026年8月26日。
2026年6月,连连支付因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合计罚没金额35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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