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9日收盘,惠泰医疗(688617)报收于197.35元,上涨4.52%,换手率1.71%,成交量2.42万手,成交额4.72亿元。
当日关注点
7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1.2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出180.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12.05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股东会议事规则
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须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符合职权范围,临时提案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通知应提前公告并载明时间、地点、议案等内容;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参会并表决。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会议定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0日;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0栋22楼会议室。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皓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皓影医疗股东刘新月及鸿鹏超影合伙人冯丽荣拟向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转让合计25%股权,交易金额约1.125亿元;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基金合计持股比例为63.48%,皓影医疗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导致合并范围变更;已通过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B类和A类限制性股票相继归属,公司股份总数由141,030,049股增至141,529,162股,注册资本由141,030,049元增至141,529,162元;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并同步修改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提名、利润分配等治理条款;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特定情形下可由相关主体提议召开;表决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委托出席有明确限制;规则涵盖召集通知、提案、出席、表决、记录、档案保存等全流程要求。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禁止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时立即申请冻结其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严格受限;财务部门定期核查并上报;发生资金占用时,应要求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审计、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主导作用;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享有特别职权,包括重大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须就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细则规定了投票方式、票数计算、当选条件及选举原则。
公司章程
2026年7月修订版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明确注册资本、股份结构、治理机制及各类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规定财务会计、审计、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明确关联交易范围、关联人认定标准及报备程序;交易定价须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交易金额设定决策权限,重大股权或非现金资产交易须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审议时关联方须回避表决;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定;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在上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董事长为首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要求。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及股东回避表决;明确担保审查内容、反担保要求、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义务;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须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填写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审批后归档,保存期限十年;暂缓或豁免情形消除、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时应及时披露。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范围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设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分别履行监督评估与具体实施职能;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交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报告;强调审计独立性,每年须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减持公司股票,须填写增减持计划备案通知,载明原因、时间区间、方式、数量及价格等信息,并提交公司备案;申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与公司效益及个人业绩挂钩,实行递延支付与追索止付机制;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子公司、股权投资、联营合作、委托理财等;区分短期与长期投资;重大投资由股东会批准,达到一定标准的由董事会审批,其余由总经理审批;涵盖投资退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要求。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使用须符合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变更用途、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董事会每半年核查使用情况并披露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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