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间,京蓝科技(0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昨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笔误,公告中特别提示第3条内容涉案金额单位出现错误,更正前涉案金额为85,893,796.80万元,更正后涉案金额为8589.3,796.80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笔误的重大诉讼公告披露后,京蓝科技9月1日“10cm”涨停报6.48元/股,年内股价累计涨幅近279%。
京蓝科技表示,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本次笔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后续公司将强化公告编制、复核流程,严格把控信息披露质量。
重大诉讼公告显示,公司就中科鼎实相关业绩补偿款纠纷事项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殷晓东等共计37名业绩补偿义务人,涉案金额约8589.38万元。该诉讼已于2026年3月获法院立案受理。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该诉讼源于2018年京蓝科技对中科鼎实的收购。被告方承诺中科鼎实2018年至2020年扣非净利润3年累计不低于4亿元,且各年度扣非净利润均不低于9000万元;同时承诺上述三个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5亿元,且各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均为正数。
2025年8月15日,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确认中科鼎实2020年度存在虚增营业收入1.6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654.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36.37万元、虚增净利润5770.75万元的事实。
公司据此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后,中科鼎实2020年净利润实为1.17亿元,2018-2020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3.71亿元,未完成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此后,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被告方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合计约8589.38万元。
2025年11月,公司向被告方发送告知函,要求其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业绩补偿,履行补偿义务,但被告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公司认为被告方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侵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
资料显示,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于1997年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专注于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领域,提供咨询、规划、设计、研发、生产、施工及项目运营等全产业链服务。
2026年上半年,公司交出了一份相当亮眼的成绩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亿元,同比增长98.07%;归母净利润为7420.15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然而,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亿元,同比大幅下滑200.88%。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