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昨日(9月10日)公告,富力地产及其董事长李思廉近期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公司公告表示,公司正在与相关机构就被限制高消费情况积极了解与沟通,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事项暂未对本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相关事件进展,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事项问题,并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