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贵阳观山湖区某小区的楼道里,外卖骑手李国强(化名)对着手机屏幕叹了口气——平台账户因“超时配送”被扣款87元,而这单正是他上个月摔伤腿时没能送完的那一单。医药费自付了四千多元,误工半个月,现在连平台账号都要重新审核。他翻出那份签了一年多的《合作协议》,困惑地揉着还在隐隐作痛的膝盖:“我这到底算不算工伤?”
三个月后,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给出了明确答案:李国强与某物流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配送途中受伤应认定为工伤。这份判决背后,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和两个典型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落地。
2023年秋,李国强在雨天配送途中为避让行人滑倒,右腿骨折。当他联系平台申请工伤赔偿时,却被告知自己只是“合作方”,平台仅“建议”其自行购买商业保险。物流公司则拿出《承揽协议》,称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合作关系。
“这是典型的‘去劳动关系化’包装。”承办法官拿着省高院印发的《指南》征求意见稿。“案件正好赶上新规的制定期,成了我们实践‘穿透式审判’的第一块试金石。”

外卖骑手是新型就业者群体代表。
法官调取了李国强过去一年的接单数据:每天固定早会、必须在线8小时以上、路线由算法指定、超时差评直接扣款……“最关键的证据是平台的‘微笑行动’——骑手必须按系统随机指令在指定时间、地点自拍,证明自己在岗。这哪里是‘合作’,分明是全方位劳动管理。”法官表示。
审判团队依据《指南》中“重点审查从属性”的原则,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书特别指出:“劳动者自备电动车等工具,是共享经济特征,不能否定劳动本质;第三方支付报酬仅是技术手段,不改变管理实质。”
12月2日,贵州省高院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要件指南》及配套典型案例。
“全省相关案件虽只有约200件,但每件都关系到一种新型就业模式的司法认定。”贵州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管劲松表示:“过去法官常面临‘六大难’,其中最纠结的就是劳动关系认定——签着‘合作协议’,干着全职工作,到底管不管?”
据介绍,《指南》的制定历时九个月,调研了全省所有中院和平台企业。其中最具突破性的,是对“算法管理”的证据规则明确:“涉及平台算法、派单逻辑等证据,应由平台企业提供;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区块链等技术固定。”
“这意味着,当骑手、网约车司机主张被算法不合理处罚时,平台不能再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数据。”省高院审监二庭庭长赵传毅解释:“我们审理过一个案件,骑手因‘异常轨迹’被封号,最终平台提供的后台数据却显示是定位漂移。技术应该用于公平,而非制造黑箱。”
与《指南》同时发布的两个典型案例,在法院内部被称为“确权案”和“衡平案”。
“确权案”正是李国强案的简化版本,明确了对“假合作、真用工”的认定标准。“衡平案”则关注网络主播行业:一名主播因跳槽被经纪公司索要200万元违约金,法院最终根据其实际收入、公司投入等因素,将违约金调减至15万元。
“高额违约金是直播行业的痼疾,不少年轻人签合同时根本不懂法律后果。”相关承办案件的法官说:“我们不是否定合同自由,而是要根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进行‘动态衡平’——既要约束违约行为,也要防止强势方滥用优势地位。”
这两个案例将作为全省法院的裁判参照。贵州省高院还建立了新就业形态案件“季度研判会”制度,各地法官可通过视频系统就疑难案件“云上会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涂涌
二审 刘娟
三审 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