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从2025年12月29日起,邮储银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邮储银行手机APP等个人投资者交易渠道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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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同一产品不同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邮储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邮储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邮储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邮储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邮储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港股通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12月29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平安港股通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26263,基金代码C: 026264)的销售机构。
特别提示:平安港股通均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4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29日起增加以上机构为如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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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元旦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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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6年1月5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5年12月31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6年1月5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6年1月5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5年12月29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4日休市,2026年1月5日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元旦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