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2026年春季学期小学转学公告
辖区各位家长:
依据《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春季西宁市城北区小学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学登记原则
(一)年级对应原则:申请转入城北区学校的学生,须在原年级就读。不同学制(如“五四制”和“六三制”)学校间转学,需按照转入学校对应的学制编入相应年级,严禁借转学之机变相留级,确保学生学业进程的连贯性和合理性。
(二)区域限制原则: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三)毕业年级限制原则:毕业年级学生不纳入本次转学受理范围内。

二、转学登记对象
(一)户籍回迁学生:具有城北区户籍,原在城北区以外的学校就读,现因各种原因需要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一至五年级的学生。
(二)流动随迁子女:非西宁市户籍,原在城北区以外的学校就读,现因法定监护人持有城北区有效居住证且在城北区有稳定住所,需要在城北区入学就读小学一至五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登记时间
1月12日至2月13日。请各位家长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转学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后,将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四、转学登记方式及地点
(一)登记方式:本次转学登记采用线下登记的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登记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教育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59号)三楼教育科3003室。请家长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避免因地点错误导致登记无效。

五、转学登记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
(一)城北区户籍适龄儿童
1.含适龄儿童户籍的户口簿。
2.房产证或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原户籍地含适龄儿童户籍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城北区的有效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在城北区的有效房产证,或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请到西宁市市民中心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
4.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

六、转学录取原则及顺序
(一)录取原则
按照《青海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办法》相关规定,城北区转学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转学登记人数进行统筹调剂分配。当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时,按照学区进行分配入学;若学位已满,其他转学生将根据周边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入学。
(二)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城北区户籍学生。按照学生在城北区落户时间进行排序,落户时间早的优先录取。
第二批次:流动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首次办理时间进行排序,办理时间早的优先录取。

七、转学分配时间及通知方式
(一)分配时间
3月3日前。区教育局将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转学学生的分配工作。
(二)通知方式
1.名单下发:3月4日上午前,区教育局将转学分配名单下发至各接收学校。
2.报到通知:3月4日前,各接收学校将依据分配名单,以电话形式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明确到校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请家长在登记时准确填写有效联系电话,登记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预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接通等情况导致未能及时收到通知的,相关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学位放弃处理:转学学生经调剂分配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报到且未提前向分配学校报备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学位资格。区教育局将不再为其重复安排学位,请家长慎重考量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
(二)区内转学限制:已在城北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同一区域内不再办理转学。
(三)材料真实性要求:家长提交的所有转学登记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该学生转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警惕虚假信息,认准官方转学渠道:本次小学转学仅以城北区教育局现场登记为唯一官方合法登记渠道。请广大家长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认清“学托”“学贩”非法牟利的本质,切勿轻信个别自媒体直播平台、机构为赚取流量或吸引关注而擅自发布的虚假信息或主观揣测内容。任何中介或个人宣称的“内部指标”“特殊渠道”“包办入学”“高价择校”“代办报名”等均为虚假诈骗信息,切勿轻信盲从,谨防上当受骗,以免耽误孩子正常转学入学。如遇相关疑问,务必通过官方公布的咨询渠道核实求证。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城北区教育局所有。
| 编辑:阿顺
| 来源:西宁市城北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