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赵怡然 青岛报道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因违规行为被处罚公示。

根据青黄卫医罚字[2025]03005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28日,青岛市黄岛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社会举报中发现:青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涉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该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519号,法定代表人为胡超。经营范围包括医疗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医学验光配镜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