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1月15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十四五”期间,该行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战略定位,一体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创新与制度型开放,加强大湾区金融市场双向联动,不断提升粤港澳金融合作深度和广度,取得一系列成果。
深耕大湾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致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平台建设。在“大湾区金融30条”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广东省政府和有关部委出台“横琴金融30条”“南沙金融30条”,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推动加速落地,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政策框架基本成型。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与澳门金融一体化发展,推出横琴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拓展自由贸易账户适用范围,开展横琴“澳门新街坊”双币种收单业务试点并拓展试点范围,推进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落地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直接入账、金融租赁公司外币直接借款、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等创新业务。
同时,稳步推进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扩大金融服务开放,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数字人民币、“跨境理财通”、港澳地区代理见证开户等创新金融业务。支持大湾区内个人和企业跨境购买金融服务,通过跨境融资、跨境资金池、跨境股权投资等渠道,支持企业获得境外贷款、上市募资、债券融资、股权投资;通过沪深港通、“跨境理财通”等渠道,支持大湾区内个人跨境购买存款、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有效满足了各类群体对跨境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模式,推出跨境数据验证服务,支持金融领域数据安全、可信跨境使用,促进大湾区跨境融资便利化,已在核验个人资产证明、个人流水证明、企业资产证明、企业流水账单、澳门核数证明、境内担保证明等六大类场景中得到应用。
绿色金融合作在大湾区的持续深化,将大大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含绿量”。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强化与粤港澳三地可持续发展领域专业机构协作机制建设,联合发布内地首份非金融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流程参考,为广东绿色企业、项目跨境发债融资提供清晰、可操作指引。促成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多家企业采用国际国内互认的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中欧新《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标准,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债券和蓝色债券,有力促进粤港澳绿色金融标准衔接和互通。联合香港金融管理局、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率先设计出既符合国际最新标准又贴合湾区实际的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模板,促进绿色金融湾区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大湾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畅通跨境股权投资双向渠道,开展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有效促进资金“引进来”和“走出去”。截至2025年12月末,共17家企业取得QFLP试点资格,募集境外资金规模约356.59亿美元;9家企业取得QDLP试点资格,获批额度7.17亿美元。推进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迭代升级”,不断探索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本外币合一、高低版搭配”本外币资金池管理框架,满足跨国公司更高层次、更多场景的跨境资金管理需求。截至2025年12月末,广东累计有133家主办企业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试点,集中外债、境外放款额度分别为3988.86亿美元和955.2亿美元,惠及1499家境内外成员企业。
跨境金融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推出“跨境理财通”,并从优化投资者准入条件、适当提高个人投资者额度、拓宽业务试点范围和进一步优化宣传销售安排等方面完善试点安排,将证券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受到市场欢迎。截至2025年12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参与“跨境理财通”试点的个人投资者共17.79万人,涉及资金汇划1312.99亿元。开展港澳居民内地城市购房便利化试点,破解港澳居民购买内地房产办理网签备案与支付购房首付款互为前提的“堵点”,大幅提高港澳居民内地购房的效率和便利性,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广至全国。拓展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业务范围,实现大湾区全覆盖。港澳居民无需前往内地,可直接在港澳见证银行网点申请开立内地Ⅱ类、Ⅲ类个人银行账户。截至2025年12月末,通过代理见证方式为港澳居民累计开立个人Ⅱ、Ⅲ类银行账户48.8万户,发生交易笔数超过8600万笔,交易金额超过4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