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馨提示: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不少市民已经开始准备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气氛。但在长春,如果你想在四环路以外区域燃放烟花,有哪些必须注意的安全守则?
长春市公安局提醒市民
安全燃放,记住这几点:
选择空旷场地,规范操作
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如果烟花未燃或中途熄火
别急着上前
等待至少15分钟后再处理
确保安全
1
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做
禁止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楼道燃放或向外抛掷;
不得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禁止其他危害他人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2
这些地点,全域禁放
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即使在四环外,这些场所也一律禁止燃放:
山林、园林、绿地、水源地等生态保护区与重点防火区;
铁路沿线、输变电和输油(气)设施安全保护区;
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机构;
集市、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高层建筑、房屋密集区、停车场;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加油站、加气站;
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
城市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地下空间;
档案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区域。
3
还有这些情况,也不能放
遇6级以上大风或中度以上霾天气预警时,全市禁止燃放;
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焰火晚会等大型燃放活动。
春节是团圆喜庆的节日
安全是快乐的基石
遵守燃放规定
既能享受传统年俗
又能确保家人平安
度过一个
安全、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
◆来源:长春市应急管理局、长春晚报融媒体记者 侯丹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